【惠州企业注销】惠州内资有限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指南
处理目标
企业
处理条件
契合《企业法》、《企业挂号管理条例》刊出挂号规则。
处理资料
企业刊出挂号提交资料标准
1.《企业刊出挂号请求书》。
2.《指定代表或许一起托付代理人授权托付书》。
3.企业闭幕的证明文件:
◆ 人民法院裁判企业破产、闭幕的,提交裁判文书;
◆ 企业依照《企业法》作出闭幕的,提交依法作出的抉择或许抉择;
◆ 企业依法被撤消营业执照、被责令封闭或许被吊销的,提交相关行政机关抉择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企业的股东或许人民法院、企业同意机关存案、承认清算陈述的承认文件。
◆有限责任企业提交股东会承认抉择,股份有限企业提交股东大会承认抉择。有限责任企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企业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承认。
◆ 国有独资企业提交国务院、当地人民政府或许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承认文件。
◆ 一人有限责任企业提交股东签署的承认文件。
◆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企业的股东或许人民法院、企业同意机关在清算陈述上已签署存案、承认定见的,不提交本项资料。
◆ 企业破产程序完结后处理刊出挂号的,不提交本项资料。
5.经承认的清算陈述。企业破产程序完结后处理刊出挂号的,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完结的裁定书,不提交本项资料。
6.清算组成员《存案通知书》。企业破产程序完结后处理刊出挂号的,不提交本项资料。
7.国家税务部分和当地税务部分出具的清税证明。未触及交税责任的,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未触及交税责任证明。
8.依法刊登布告的报纸样张。
9.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国有独资企业请求刊出挂号,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抉择。其间,国务院确认的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同意文件。
◆ 设有分企业的企业请求刊出挂号,还应当提交分企业的刊出挂号证明。
10.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抉择规则企业刊出有必要报经同意的,提交有关的同意文件。
11.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企业法》《企业挂号管理条例》建立的企业请求刊出挂号适用本标准。
2.因兼并、分立而处理企业刊出挂号且兼并、分立协议规则无需清算的,应当提交兼并协议或分立抉择、抉择,无需提交第4、5、6项资料。
3.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还应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窗口处理流程
1、收取相关的《请求书》及表格可到工商就事窗口收取填写;
2、依据所申办的事务事项,依照提交资料清单预备申报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处理;
3、检查提交资料是否完全,是否契合法定方式,抉择是否受理;
4、对受理的事项抉择是否核准;
5、核发证照(需收费的项目按规则交费)。
网上处理流程
1、用户经过惠州市网上就事大厅进入惠州市工商局网上挂号事务体系;
2、挑选需处理的服务事项后点击[在线申办],在网上挂号注册事务体系渠道注册用户并登陆;
3、依据需要处理的服务事项请求网上挂号,填写相关请求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
4、挂号机关对请求人在线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预审。网上预审经往后,请求人可在线打印网上申报预审通知书及各请求表格、请求资料。
3、请求人将打印的请求表格和请求资料签字、盖章并带齐请求所需的悉数资料到挂号机关注册大厅处理有关挂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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